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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 扁案判決解析」

  • greenpeace1213
  • Sep 13, 2009
  • 1 min read

主 辦: 台灣心會、國家展望文教基金會

時 間:2009年9月13日

主持人:呂秀蓮(國家展望文教基金會 創辦人)

與談人:曾貴叁(扁案辯護律師)

 鄭文龍(扁案辯護律師)

鄭昆山(中正大學犯罪防治所教授)

 劉幸義 (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)

 許惠峰(文化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)

緣起:

9月11日扁案一審判決陳前總統無期徒刑。陳前總統已經在7月28日 最後陳述說過,在這種連形式正義都沒有的法庭,早就不期待任何實質正義,甚至拒絕出庭聆聽判決。馬英九的老師孔傑榮都說換法官程序瑕疵,羈押過久影響被告 辯護權。台灣是一個法治國家,法官應該在他的判決告訴我們依據什麼事實、證據及法律,要判處被告有罪,他如何適用法律,得心證的理由為何?不管為了阿扁, 還是為了司法正義,我們都應該深入探究這份判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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